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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又美法案3税务优惠,年底到期不再适用

Ken叔税服你
2025-12-17 11:02:31
Money Talks网站报导,川普于7月签署生效的「又大又美法案」,延长了数项即将到期的主要税收优惠,如大幅提高的标准扣除额便是其中之一;但仍有三项税务优惠未获得延长。

大又美法案3税务优惠,年底到期不再适用

川普总统最为人熟知的竞选承诺,就是延续其首任任期内启动的减税政策。2017年颁布的「减税与就业法」(Tax Cuts and Jobs Act)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联邦所得税率。但多数减税措施属临时性质,若国会未采取行动,将于2025年底到期失效。

Money Talks网站报导,川普于7月签署生效的「又大又美法案」,延长了数项即将到期的主要税收优惠,如大幅提高的标准扣除额便是其中之一;但仍有三项税务优惠未获得延长。

大又美法案3税务优惠,年底到期不再适用

1.个人免税额:

个人免税额原为降低应税所得的固定金额减免,符合资格者通常可为个人、配偶及每位受扶养人申报免税额。以2017年为例,每项符合申报资格的免税额可降低应税所得最高达4050元。

新法永久废除个人免税额,因此该税务优惠2026年不再适用。

2.抵押**利息扣除额度上限:

2017年的立法让选择枚举扣除额的纳税人,可选择扣除全部或部分抵押**余额的利息。在2017年法案修订前签订的**,扣除额上限为100万元(已婚分开申报者为50万元);2018至2025年间的上限调降至75万元(已婚分开申报者为37.5万元)。

新法将上限固定为75万元,100万元的上限在2026年不再适用。

3.**损失扣除额:

过去选择逐项扣除的纳税人,可扣除下列损失:

  • **损失:指遭入室**、抢劫、勒索、侵占、敲诈及绑架勒索等非法手段所窃取的财物。

  • 意外损失:指因突发事件如飓风、洪水、地震至车祸、船难及音爆等各类事件造成的损失。

2017年立法将此项扣除适用范围限缩于2018至2025年间,仅允许经联邦政府声明灾难而遭受个人意外损失者申请。

新法将此项枚举扣除额限定为联邦灾难造成的意外损失,并增设州政府声明灾难造成损失的例外条款,**损失则完全不可扣除。

原标题:大又美法案3税务优惠,年底到期不再适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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